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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客不系安全带或将不再罚司机!3月21日前可提交意见
阅读 2019/3/12 11:06:23来源:深圳在线 作者:牛海滨

     乘客不系安全带,却要司机来“买单”,这一问题的讨论始终伴随着深圳交警的执法过程中。记者获悉,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》将修订,在交警部门公布的修订意见中对这一规定进行了修改,司机有望不再为乘客的违法自掏腰包。同时,其他的修改条款也正公开征求社会意见。

    2016年,深圳交警对不系安全带开始进行专项整治,驾驶人和乘客(含后排)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最高可罚款500元。然而,“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只罚驾驶员”这一处罚规定遭到不少营运车辆驾驶员的质疑。2017年7月9日凌晨,的士司机周师傅好言劝乘客系上安全带,然而乘客非但不听,还恶言相向催促开车,由于周师傅没有理会这位乘客的要求,并拿出手机报警,结果乘客恼羞成怒,一拳打了过去。事实上,近年来,因驾驶员提醒乘客系安全带而被乘客殴打的现象屡见报端,营运车辆司机委屈又无奈。

    记者采访了多名出租车司机,他们普遍认为,在司机履行了劝说义务后,乘客依然不听劝而违法的,交警应该处罚乘客。否则,对乘客起不到约束力,无法养成系安全带的习惯,只会坑了更多的司机。而交警部门也表示,目前对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规定不够完善,特别对出租车、长途客运车辆等营运车辆,乘客在车辆启动时系好安全带,途中解下安全带被查获时,在此情况下仍然对驾驶人处罚不合理。

    

    近日,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》修改意见的公告。其中,对乘客不系安全带只对司机罚款的规定有所变动,原来相关规定拟修改为“经机动车驾驶人提醒后,乘车人不听劝阻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对乘车人罚款五百元。”记者采访中,这一变动得到了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支持,“我觉得挺好的,谁犯错谁承担责任”、“这就挺公平的,我们司机只能尽力提醒”……

    

    记者了解到,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将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》修订工作列入了2019年的立法计划,而根据交警部门公布修订建议稿中可以看到,此次有13处拟进行修改或增加。其中,关于变更车道、买卖驾照分、远光灯使用等问题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修改。根据公告,社会各界人士可在3月21日前,通过邮寄(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深圳市公安交警局法制科814室)、电子邮箱(jiaojingfzk@163.com)、电话(0755-83162822)以及深圳交警官方微博、微信、网站等方式向交警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,交警部门将吸收、采纳相关意见或建议后,修改建议稿,提交市人大常委会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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